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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类产品的使用遵循哪些法规?这篇一次讲清楚

2021-11-11 15:034770
 继保健食品后,随着功能性食品市场的井喷式发展,在新产品开发方面,选用哪些功能性原料打造爆品成了重要课题。而决定该原料是否能用,首要

继保健食品后,随着功能性食品市场的井喷式发展,在新产品开发方面,选用哪些功能性原料打造爆品成了重要课题。而决定该原料是否能用,首要的就是法规。

参类产品,如人参、红参、西洋参,作为补气、抗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的好产品,具有数百年甚至千年的民间使用传统,有显著的功效。本文就参类产品使用的相关法规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药品:主要以药材与提取物两类收载

药材方面,人参、西洋参,均为药品,收载于《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红参的来源是人参,将其蒸制后成为红参,也作为一种中药单独收载。

提取物方面,只有人参提取物被药典收载。共有两个品种,人参总皂苷和人参茎叶总皂苷。其中,人参总皂苷所用的原料为人参根;人参茎叶总皂苷所用原料为人参茎叶。两者提取后均经过树脂纯化处理,含量较高。

二、保健食品:人参、红参、西洋参均可使用

在卫生部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人参、西洋参均在列,可用于蓝帽子保健食品的生产。红参作为人参的蒸制品,本质是人参,也可进行使用。

三、食品:人参、红参已然在列,对西洋参展开试点

1 人参、红参 

2012年8月,卫生部发布了《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将人参列为可供普通食品使用的原料。目前,可用于备案的名称和规格,有人参粉,人参固体饮料,人参浓缩液等。
红参作为人参的加工品,也可作为食品备案,可用于备案的名称规格如红参粉、红参浓缩液。

2 西洋参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西洋参作为试点品种,山东是其试点省份之一,山东威海市文登区,更是国内西洋参地理标志区域,产出全国每年70%以上的西洋参。

四、法规之中,关注以下几个概念

1 什么是人工种植(林下参、园参)?

在人参可用于食品的文中,人参的全名为人参(人工种植),那么什么是人工种植呢?

林下参:按照国内人参的采挖量,个头大的人参总有一天会被挖完。放山的山农为了生计,不得不将山中剩下的幼苗移植到统一的地点栽培,这就是早期的“林下参”。从名字可以看出,这时候的人参仍然是在野外培植的。

园参:后来,参农为了对这些“林下参”进行更为方便有效的管理,于是又将人参移植到山间草屋周围的园子里面进行栽培,这样,这些参农就可以把时间更有效的利用起来,而不是将宝贵的时间花费在往返的路上。随着人参在园子中培植成为可能,早期的“园参”就出现了,即“人工种植”参。

2 为什么要强调人工种植?

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人参大补,人参食品究竟安全吗?

尽管民间很早以来就将人参以泡酒、煮粥、煲汤等形式食用,但官方却谨慎许多。上世纪60年代,在医院开人参必须要经过主任医师亲自开处方才能拿到,原因在于人参的药效非常大,老百姓根本无法自己把握药量。

所以早在2002年,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人参被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被局限于药品和保健品范围,凡是以人参为原料的制品不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内外学者也都非常重视人参的安全问题,长期以来的研究结果证明:科学服用人参是安全的。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早已把人参作为食品应用。2009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32届大会审议通过了《人参食品》国际标准,规定人工种植人参可用于食品。

2011年,卫生部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部门组织多学科专家开展了人工种植人参的相关论证工作,组织医学、中药、农业、食品等方面专家对人工种植人参的安全性、活性及营养成分、不适宜人群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健康人群按照食用限量食用人工种植人参是安全的。因此,批准人参作为新资源食品。

3 为什么要求5年以下参?

法规定义5年以上人参为药品,5年以下参方为食品。6年根,是指人参经过6年的生长后而成的人参的根部,6年是人参刚好成熟的时间,其有效成分也最为充足有效,属于满足药品含量,药性较大。所以,食品定义为5年以下参,尚未成熟含量不高,药性不大,又具备人参的滋补等作用,可作为食品使用。

人参是我国的国粹,被誉为百草之王,西洋参最初作为人参的替代品,“凡欲用人参而不受人参之温者,皆可以此代之”,均有着非常好的功效。在国外,有很多关于人参的畅销产品,如美国最畅销的抗疲劳饮料魔爪,新加坡最出名的super咖啡,日本的黄帝液等。

反而在国内,人参真正的产区,却没有真正成熟的人参类产品。最大出口量的还是人参原药材,大部分产品附加值未在国内发生。衷心希望人参这一国粹,能真正在中国被充分、更好地应用起来,造福于民。

为了曾经的失去,呼唤永久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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