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投诉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被投诉商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该经营部负责人无法提供所销售的“博凌”大米检验报告。随即执法人员与生产厂家进行核实,确认该经营部销售的19袋(9kg/袋)“博凌”大米为侵权大米,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批侵权产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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