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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却有“大意义”:婴幼儿辅助食品监管升级简谈

2026-10-14 11:2700

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施备案管理,这一变化引发了行业广泛关注。这意味着,婴幼儿辅助食品,即将被正式纳入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同等的“严格监督管理”体系。

 
  从“留白”到“补位”:立法定位的根本性调整
 
  此前,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特殊食品的界定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并未被列入其中。尽管在监管实践中,婴幼儿辅助食品一直参照较高的尺度执行,但在上位法层面缺乏明确的定位,是其监管体系中的一块“留白”。
 
  这种模糊性带来了现实中的多重问题。一些商家利用“儿童食品”“宝宝辅食”等概念进行营销,以概念炒作实现溢价;另一方面部分“伪婴辅食品”在市场上流通,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挤压了合规企业的生存空间。
 
  此次修订将婴幼儿辅助食品明确纳入特殊食品范围,本质上是立法层面的“正名”与“补位”。从制度逻辑看,婴幼儿辅助食品与二段、三段婴幼儿配方食品具有共同的适用人群—6月龄至36月龄的婴幼儿,作为该年龄段婴幼儿除母乳或配方奶之外的重要营养来源,理应适用同等严格的监督管理模式。
 
  备案管理的制度设计:在“严格”与“务实”之间的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纳入特殊食品监管的同时,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的是备案管理,而非注册管理。对于这一制度设计的考量是基于婴幼儿辅助食品(如米粉、果泥、营养补充品),设计初衷是作为母乳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补充,配方组成相对简单。
 
  这一“分级管理”的思路体现了制度设计的务实性。对于配方复杂、风险较高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继续实行严格的注册管理;对于配方相对简单的辅助食品,通过备案管理实现有效监管,既保障了安全性,又避免了过度监管带来的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
 
  行业现状:问题频发与监管趋严的双重压力
 
  此次立法调整,源于对特殊人群的高度关注,也源于婴幼儿辅助食品行业持续暴露的安全问题。
 
  通过食品伙伴网抽检数据库进行数据筛选,发现近三年抽检数据中,关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抽检不合格通报有五十余起,不合格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指标、质量指标、标签等问题。同时,近几年关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消费舆情整体呈现高度敏感、信任承压的态势。如2026年的舆情中,代工模式本身成为公众质疑的核心。消费者情绪的也在转变,不仅仅关注“某批产品为什么出问题”,也在关注“这个品牌到底有没有能力做好及管好产品的生产”。
 
  这些舆情关注的变化,揭示的不仅是单一企业的质量问题,更反映了行业层面的深层矛盾。
 
  在婴幼儿辅食市场快速扩张的背景下,部分企业生产管理能力未能同步提升,原料管控不严、生产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与此同时,婴幼儿辅食正从“可选补充品”逐渐转变为“必需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消费者关注与市场扩张及质量风险并存的格局,构成了此次立法调整的行业现实基础。

  制度衔接:配套规则已在路上
 
  在“新国标筑底线、审查细则抬门槛”的双重约束下,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合规体系正逐步健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25)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两项新国标已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本次修订围绕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强化原料安全与营养管控,将“蜂蜜”明确列入禁用原料,防范肉毒杆菌风险;同时收紧添加糖限量,限制糖类物质添加,降低婴幼儿糖摄入。标签方面进一步细化标识规范,优化营养成分表标示要求,明确产品类别标注规则。新标准还对禁用原料范围、产品分类、营养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推动生产企业规范配方设计与生产管控,提升婴幼儿辅助食品整体安全水平。
 
  2026年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和辅食营养补充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明确到2026年底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制度机制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规范市场秩序。行动要求修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压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GB 10769-2025、GB 10770-2025新国标,落实原辅料管控、出厂检验、标签管理、追溯召回、委托生产管控等全链条要求;严禁标签虚假夸大、明示暗示保健及疾病防治功能,严查非标准产品标称适合婴幼儿食用的行为。同时强化重点企业靶向监管和体系检查,压实线下及网络销售责任,加大抽检频次,严厉打击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行为,并运用“互联网+AI”、穿透式监管等手段,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2026年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从原料采购、生产流程、致敏物管理、委托生产等多个维度收紧管控。其中几项关键要求值得关注:新增应对原辅料供应商确定及变更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评估并经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采购;畜禽原料仅限规模化自控养殖场;厘清委托生产双方权责,明确委托方承担产品全部安全责任,受托方负责生产管控。
 
  这些层面的细化要求与政策指引,与食品安全法修订中“纳入特殊食品监管”的定位形成了制度与方向的衔接。上位法确立监管定位,下位法细化标准与实施规则,共同构建起从立法到执行的完整监管链条。
 
  对行业的深远影响
 
  从行业层面看,此次征求意见的内容调整将带来几个层面的实质性变化:
 
  合规门槛的提升。纳入特殊食品监管意味着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企业需要满足更高的准入条件和更严格的过程管控要求。
 
  概念营销的空间收窄。当“婴幼儿辅助食品”有了更严格和明确的监管归属,仅靠“宝宝辅食”标签进行概念营销、却执行其他食品标准的产品,其合规风险将显著上升。消费者对“伪婴辅食品”的辨识能力也将随着标签规范的强化而提高。
 
  行业集中度的可能变化。更高的合规成本对头部合规企业相对有利,而缺乏质量管理能力的中小企业可能面临更大运行压力。从长期看,这有助于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但短期内可能带来市场格局的调整。
 
  结语
 
  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是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一个“小切口、大意义”的变化。它的背后,是监管逻辑从“事后查处”向“源头防控”的转变,是立法体系从“留白”向“补位”的完善。
 
  对于行业而言,这意味着婴幼儿辅食赛道将告别“灰色地带”的模糊身份,进入一个规则更清晰、约束更明确的发展阶段。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的前提。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或许意味着未来选购婴幼儿辅食时,“宝宝专用”不再只是一个营销话术,而是一个有法律定义和监管保障的实质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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