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印度食品安全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标签和展示)第一修正案(REGD.第DL-33004/99号),并在官方公报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食品经营者应在2021年11月17日之前遵守本条例的所有规定。修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在《2020年食品安全和标准》(标签和展示)条例第7条(1)款中,应插入以下语句:如食物包装的表面积不超过30cm,其中含有热量或非热量甜味剂或其混合物,则声明或具体说明的数字和字母的大小不得小于1mm;
(2)在附表中第4条及其相关条目后,应填写以下内容:含量10%山梨醇和梨醇——可能有通便作用,引起儿童腹胀和腹泻;减少绝经后妇女的钙吸收;
(3)对于包装尺寸较小的,标签说明“多源食用油”的字体不得小于3mm,声明的长度至少为35mm;对于标签声明“食用油的名称和性质……重量字体”,字体不得小于2mm;对于5升以下的包装,标签说明“多源食用油”的字体不得小于4mm,声明的长度至少为45m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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