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民警发现,自2021年3月起向某在经营“某火锅串串”店时,为了给火锅锅底提色调味,提高火锅店生意, 将客人吃剩下的火锅锅底收集起来, 经过系列工序炼制成“口水油”、 “回收油”, 通过与新油1:1的比例调制成“老油”火锅锅底销售给客人食用。在7个月的时间里向某共计销售红锅、 鸳鸯锅锅底801 个, 销售金额达162061元。向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向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向某已按程序移交至县检察院,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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