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每周三下午13:00-16:30
二、地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29号楼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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