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购物车
选择频道搜索
产品展示
工厂聚焦
产品供应
产品求购
市场行情
展会信息
业内资讯
招商引资
保健食品
咖啡
完美
习
oem
2022
袋泡茶
特膳食品
膳食纤维
胶原蛋白肽
首页
产品展示
工厂聚焦
产品供应
产品求购
市场行情
展会信息
业内资讯
招商引资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首页
>
市场行情
>
政府方案文献
婴儿配方食品及供四个月以上婴儿食用之完整配方食品应加标示事项
2021-10-08
297
2021年9月30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01302175号公告,预告废止「
婴儿配方食品
及供四个月以上
婴儿
食用之完整配方食品应加标示事项」、「婴儿配方奶水应加标示事项」、「婴儿配方食品及供四个月以上婴儿食用之完整配方食品不得标示事项」、「特殊营养食品之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应以直接印制方式显着标示辨识标记於容器上,以利
消费者
辨识」。
点赞
0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分享
57
admin
加关注
0
没有留下签名~~
相关市场行情
市场监管总局:“代餐食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将适时推动国标研制工作
化妆品标签标识知多少?28个化妆品监管常见问题及解答!
化妆品标签标识知多少?28个化妆品监管常见问题及解答
食品产品标准解读系列之一:代用茶
压片糖果标签规定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盘一盘8月海关出了哪些食品行业新政
《凤凰单丛(枞)茶 年份茶》团体标准顺利通过评审
推荐市场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鲁ICP备2021033476号
©️ 2026 百企网(青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oemdg16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