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开展党参、黄芪、肉苁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对试点企业和专家关注的加工方法、试点期限等问题作了重点解读。要求试点企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标准,并按要求向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启动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管理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成立由青海大学农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标准起草组。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试点原则,立足本职,统筹监管,压实试点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按照传统方式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以及线上线下经营等全环节监管,促进3种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下一步食药物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