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T 29602-2013 固体饮料》的规定:固体饮料(品),指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引用的固态制品。有“固体饮料”标识的特殊食品,可不可以吃?答案是肯定的,可以吃!只要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允许生产的、工商局备案的公司和产品、正规合法渠道销售的,都是经过国家监管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是有保证的,是可以吃的!正规合法生产的固体饮料都是可以放心食用的。有些产品还特别添加了相应的营养强化剂,例如钙、铁、锌、乳清蛋白、益生菌、乳钙、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等固体饮料类型的产品也是可以吃的!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或与其它食物配合使用时可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替代母乳,适用于婴儿/较大婴儿/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GB10765或GB10767。)属于乳粉类,包括孕产妇用、儿童用、功能性调制乳粉。是以生牛(羊)乳或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对“固体饮料”“调制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特医食品”容易混淆,消费者在购买时,有三看!消费者最直观的可见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符合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是必须标识其特殊食品注册号,即包装主要展示版面上会有:注册号:国食注字YPxxxxxxxx产品信息中出现“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属于特医食品。执行标准为GB/T29602或GB7101的是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为GB10765或GB10767的是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标签上不一定会出现执行标准,但一定会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并标明配方号和标准号。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要求的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离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如果孩子有湿疹或者过敏症状,家长可以学习一些相关的知识,做好保湿等正规局部护理,如果确实是对牛奶蛋白过敏,应当选择深度水解配方奶粉。
可以从产检的时候就开始留意一下医院的一些孕期注意事项、新生儿护理的宣教活动,还可以关注一些靠谱的科普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