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针对每名被告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询问、举证、辩论,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三名被告人均认识到了自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其中两名被告人家属于庭审结束后当即缴纳惩罚性赔偿金。
通过这些案件再一次提醒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将食品安全摆在第一位,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于破坏食品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必将严厉打击,任何侵犯公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