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曝光4起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例

   2022-03-04 1350
核心提示:近期,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瓦窑所工作人员在依法开展辖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检查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督导工
 近期,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瓦窑所工作人员在依法开展辖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检查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督导工作中,发现位于瓦窑街的3户早晚点经营户及1户冷冻食品经营户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配备不到位、食品储存陈列和消毒设备未正常使用、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及未开展进店顾客扫码测温督导等问题。
 
  针对该4家商户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下一步,该所将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馆,将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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