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紧扣全市专项行动方案,认真排查粮食生产企业、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排查企业台账、隐患台账,按照“一台账两清单”(企业台账、隐患清单、销号清单)要求,实施销号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情况要录入“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严罚重处,形成震慑。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效长治。市局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
